專題文章:遠距心理諮商,心理師法與網路服務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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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9月中旬中國勞動部把心理咨詢師的資格取消之後,似乎有無主心理咨詢師流向臺灣從事心理諮詢。坊間更不乏教練顧問在從事親子、婚姻、家庭等諮商,更有心靈咖啡館陪你喝咖啡聊是非。要鑽法律漏洞的話,"醫師或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機構於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指導下實習之下列人員,不在此限。"所以,醫美、家醫科、小兒科等醫師,想跟你心理諮商大概也不違法。然後醫界大老們主導的"一紙公文"(是行政命令還是...?)說心理師不准從事網路諮商,明明他們自己很多人做得很嗨森。法律的界線很模糊,劣幣驅良幣甚久,因此心理產業造不成市場。
中華民國的法律常常不知道保障了誰?
根據中華民國心理師法第42條:
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但醫師或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機構於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指導下實習之下列人員,不在此限。
臨床心理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一般心理狀態與功能之心理衡鑑。
二、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
三、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四、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五、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六、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七、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治療。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臨床心理業務。
前項第六款與第七款之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照會或醫囑為之。
自從9月中旬中國勞動部把心理咨詢師的資格取消之後,似乎有無主心理咨詢師流向臺灣從事心理諮詢。坊間更不乏教練顧問在從事親子、婚姻、家庭等諮商,更有心靈咖啡館陪你喝咖啡聊是非。
要鑽法律漏洞的話,"醫師或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機構於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指導下實習之下列人員,不在此限。"醫美、家醫科、小兒科等醫師,想跟你心理諮商大概也不違法。
然後醫界大老們主導的"一紙公文"(是行政命令還是...?)說心理師不准從事網路諮商,明明他們自己很多人做得很嗨森。
法律的界線很模糊,劣幣驅良幣甚久,因此心理產業造不成市場。
討論串一
鄭心理師
實習必需至少有文...並去函實習單位!實習也必須是相關科系...才行喔!
張心理師的確,要是有考照資格的實習生才行。但是好像沒有精神科專科醫生才能從事心理諮商的規定?
討論串二
鄭心理師昨天有人跟我說網路諮商...其實從心理師法,本來就不容網路與電話諮商...
蘇心理師慘了,淘氣厚速共,乎乎膏跟心理課程都違法了,自訂項目!
鄭心理師 本來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開業執照上就有營業項目...心理課程只要收費沒有依照心理治療所的收費項目就違法,9/29下午我們被督考時就有問喔!
蘇心理師你去開會幫忙建言一下。。。
鄭心理師如何建言...曾經有人在FB上開諮詢,有個案嗆要自殺...依據心理衛生法的精神照護機構(心理治療所、諮商所屬之)的規定,如遇病人自傷、自殺你有強制限制自由並送醫的權利義務...網頁或開視訊做不到...
蘇心理師心理師只能報警吧! 無法強制。
鄭心理師心理衛生法有授權心理諮商所與心理治療所可以強制...
精神衛生法第16條
各級政府按實際需要,得設立或獎勵民間設立下列精神照護機構,提供相關照護服務:
一、精神醫療機構:提供精神疾病急性及慢性醫療服務。
二、精神護理機構:提供慢性病人收容照護服務。
三、心理治療所:提供病人臨床心理服務。
四、心理諮商所:提供病人諮商心理服務。
五、精神復健機構:提供社區精神復健相關服務。
精神復健機構之設置、管理及其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精神衛生法第37條
精神照護機構為保護病人安全,經告知病人後,得限制其活動之區域範圍。
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之目的或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設施內,並應定時評估,不得逾必要之時間。
精神醫療機構以外之精神照護機構,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並立即護送其就醫。
前二項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不得以戒具或其他不正當方式之。
蘇心理師你的治療所不適用! 非精神醫療機構。。你沒受過【拘束病人身體】的訓練。護送就醫倒是可以。心理治療所 做自己的事情就好。
鄭心理師精神衛生法第16條第一項定義何謂精神照護機構,同條第一項第三款就明示心理治療所是精神照護機構喔!(法條如下)
精神衛生法第16條
各級政府按實際需要,得設立或獎勵民間設立下列「精神照護機構」,提供相關照護服務:
一、精神醫療機構:提供精神疾病急性及慢性醫療服務。
二、精神護理機構:提供慢性病人收容照護服務。
三、心理治療所:提供病人臨床心理服務。
四、心理諮商所:提供病人諮商心理服務。
五、精神復健機構:提供社區精神復健相關服務。
精神復健機構之設置、管理及其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蘇心理師個案在你治療所鬧自殺,你的環境與人力都無法做到~限制其活動之區域範圍。
鄭心理師有沒有能力 與有沒有法源與權力是兩回事!
蘇心理師也對,業務項目寫那麼多,也不見得都會做。
張心理師"如遇病人自傷、自殺你有強制限制自由並送醫的權利義務...網頁或開視訊做不到..."據我所知,有許多第三方支付的網路線上諮詢或諮商,像是張老師、八里療養院以前承辦的祕密花園、專業協會成立的諮詢熱線等等,他們如何做到這部份的免責? 可能透過知情同意與設下規範和結構來達成。
線上諮詢或諮商有其市場和需求,我們不做,會被黑的做走。為什麼我們要做? 因為我們知道要怎麼做,才能符合專業和倫理。
更弔詭的是,我是有執照的心理師,現在去安心專線接線大概也違法了。。。
"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之目的或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設施內,並應定時評估,不得逾必要之時間。精神醫療機構以外之精神照護機構,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並立即護送其就醫。"
說實在的,心理治療所無力做到這一點,更遑論心理諮商所、17直播平台了。
鄭心理師你大概忘了...安心專線不收錢的...至於有沒有違法...上次上課後,有人把華人心理治療基金會被查的公文給我看...所以,我們也來告告張老師、八里療養院...就知道結果了...
張心理師衛生局的立場是,不對個案收費就不違法。但圈內也有人認為,第三方支付存在對價關係。
討論串三
鄭心理師華人心理治療基金會被檢舉,且網頁上有這樣的服務...至於用網路叫不叫諮詢,有沒有收費才是重點...逃稅、自定項目...都可以罰,...行政罰三萬塊錢不多啦!
蘇心理師 收費是雙方同意為原則。諮詢訂在心理服務之一,專業服務,付費理所當然。或是,把個案推出去,找算命的,問神,問無照XX師。
鄭心理師心理治療所、醫療機構,並沒有心理諮詢,就算心理諮詢是心理師業務,也必須依照心理師法20條,開業處理,所有業務必須在心理治療所或診所進行...北市府已經開始法文要查提供這項業務(華人心理治療基金會的網頁上明載入)的那幾位臨床或諮商心理師,有民眾檢舉...
蘇心理師與時俱進,是必要的。救護車上執行業務,提供無線電指導,行之有年。心理諮詢不收錢就不違法?妙了。
鄭心理師我支持你的說法,就跟計程車平臺一樣,但是必須替官方想到如何解決管理問題,否則官方不會開放...急救、救護車業務屬排外條款...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沒有被排外...
蘇心理師符合時代需求是必要的。。。強制住院審查使用視訊即是一例。要符合法規就不需要討論囉!
鄭心理師強制住院審查又不是執行醫療行為...我自己支持電話、網路諮商...但還是老問題...必須可以被官方管理!
蘇心理師視訊是醫療評估。要管就訂辦法。
張心理師華人心理治療基金被檢舉,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同業惡性競爭,然後黑市氾濫...
鄭心理師再次強調這不是同業惡性競爭,他本來就違法...剩下因為很多事不告不理,我們可以去告告看...我樹敵太多,所以任何事只要違法的我不做,未必然沒有人要投資我做,只是違法自己就先站不住腳!我支持應該要更開放的態度去面對新業務,但台灣很奇怪,就像Uber一樣...明明是該開放的,結果...我不敢賭,你要試試看看嗎?
張心理師賭喔?心去買張大樂透。不收費,第三方支付是不是就不違法?http://www.web885.org.tw/web885new/about.html
鄭心理師一樣違法...然後又逃稅...
張心理師讓我們在全聯會凝聚共識,推動必要的修法。遠距醫療在目前的政治、經濟、科技和時代趨勢之下,勢在必行,心理諮商和治療適不適用遠距醫療? 如何有條件的適用? 可以圈內多討論。
鄭心理師哈哈!再次強調只是暴露咽喉被割喉而已...
討論串四
洪心理師與其遠距...不如堅守面對面的服務...例如要求政府機關補助心理治療所設置(現在根本沒有實際執行補助,即使法規有規定)、開放只能限定一處執業的規定(律師都可以全台跑透透,雖然有些心理師接演講是沒差啦,但真正要支援報備有點麻煩)...光是面對面都很難有"療效"的話...開放網路如果又做不起來只會被笑了...更何況...民眾不是不願意出門...不然怎麼去找seafood打坐咧?去找乩童問事情也要本人去吧!?就算本人不去~~也會有家裡人帶一件衣服去吧~?這樣就有面對面服務的機會啦~~~XD問題不再於方法...而在於...到底有沒有人想要找我們服務(哭)我覺得這比較核心啦......<阿真的很厲害的話,應該是會有一狗票人拜託我們修法,求我們提供網路服務...心理師拯救台灣心理社會健康...但很難吧...還是找seafood每月信用卡扣款心安就好XD >
A心理師心理師法修法議題,諮商端已經在修法部分正討論如何納入遠距醫療概念使得遠距諮商適法化。遠距醫療有其存在必要性,特別是對於偏遠地區而言,君不見每次跑一趟都跋山涉水,但確實遠距概念有其限制及不可無限上綱。關於限定一處執業部分,修法議題也再討論支援報備問題,以及因應實務業務需要如何克服執業不只一處的支援報備問題。中小學學校現場最容易遇到這情況~有興趣可以先瞭解諮商端對心理師法修法的討論情況
洪心理師我也覺得遠距醫療很重要,但是若能面對面服務更好!!至於台灣我覺得不是幅員真的很大,可是有些住在深山海邊需要醫療的民眾確實是需要,或是旅居國外需要台灣心理師協助的僑胞們。因為站在不同點的思考會不一樣,如果遠距諮商是為了臧家心理師開拓業務發展,我覺得反而是危險的,可是如果是為了偏遠地區民眾利益,那是需要的。可是現在為了什麼而談網路諮商我也不清楚(抱歉...亂入一通>"<)。如果能跟諮商心理師有共識那其實更好,團結力量大!!
A心理師 哈~所以呢~主事者們~特別是在公會或全聯會學會等等有權力與發聲力道的先輩們~不論臨床或諮商,是不是該坐下來好好談了呢?~而不是各玩各的修法~~~
洪心理師因為一個想要防衛自己,一個想要攻略別人...大概有點難吧...菜鳥外圍拉椅子看好戲XD 等我們可以站在領導的時代再來談吧XD 哈哈哈~~(可能到時候都已經轉行了)
張心理師遠距醫療、視訊諮商、視訊諮詢...等等,我認為在專業是不一樣的事情,可以依照不同的治療結構,又或者是說工作結構來做不同定位。修法這部分的確可以跟諮商心理師一起合作,因為諮商心理師當中有一位立委在立法院,團結力量大。
A心理師不過,事實上最近一次修法是臨床端先提出來的耶...似乎也沒有討論研究過就再Run了...很可惜" 心理師 "圈子本身都沒什麼共識(可能連共融或互相對話理解都很少了),更不用說團結...期待某天洪心理師當臨心全聯會頭頭啊~~
陳心理師視訊諮商雖然是未來可行的趨勢,但我總覺得充滿許多風險,我自己是沒有在做這一塊,要不我會提供免費的諮詢或協助,最後鼓勵當事者尋找醫療,我相信目前的臨床服務絕對足夠支撐一個心理師在台北市的家庭生活開銷,但不會致富就是了…
洪心理師哈哈哈,你的最近是什麼時候啦...明明已經搞不清楚誰先誰後了~~因為大部分的心理師都很有想法呀...畢竟沒有想法的話也很難當心理師...而且大多要具備良好的後設認知能力啦~應該要辦一些共融活動啦~不過慢慢來吧~
那個我覺得我很有可能先轉行耶,目前已逐漸朝向副業發展了,暫時的本業是家庭主婦